仲裁委终局裁决不得上诉,当事人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但劳动争议除外。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可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可以在30天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若裁决适用法律错误。
法律分析
对仲裁委终局裁决不服不能上诉,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劳动争议仲裁除外,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拓展延伸
商事仲裁裁决不满意,如何继续维权?
当商事仲裁裁决结果令人不满意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继续维权。首先,您可以考虑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以便重新审理案件。其次,您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仲裁裁决进行审查和确认。此外,您还可以寻求调解或其他形式的非诉讼解决途径,以尽可能避免长时间的法律纠纷。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针对具体情况的法律建议和指导。请注意,每个案件的情况各不相同,因此最佳的维权策略可能因情况而异。
结语
当商事仲裁裁决结果令人不满意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继续维权。首先,您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重新审理案件。其次,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审查和确认仲裁裁决。此外,您还可以寻求调解或其他非诉讼解决途径,以避免长时间的法律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具体情况的法律建议和指导。请注意,每个案件情况各异,最佳维权策略可能因情况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六条 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四条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