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城市是城市管理的一个创新,也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城市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人们普遍认为,经营城市,就是以城市发展为战略目标,通过市场机制对构成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载体的城市公共资源进行集聚、重组和营运,实现城市资源配置容量和效益的最大化、最优化,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城市公共资源主要包括城市自然资源(如土地)、城市环境资源(如基础设施)、城市人文生态资源以及城市衍生资源(权益)等。
经营城市的具体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内涵式。比如城市资源的整合、衍生公共资源或者产品开发;二是处延式。比如城市空间分布的扩展、农村城市化等。目前前者做得比较多,在推进经营城市理念的同时,把土地经营作为经营城市的本源。但有些城市把经营城市片面理解为,就是抬高地价,把收益拿到政府来,这种观念影响了城市健康、稳定发展。因为经营城市的主体不仅仅是政府,还包括社区等,而且是以政府和社区自治而非获利为立足点。如果政府把获取收益作为主要目的,将会导致严重的短期效益。土地是构成一个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的载体,城市土地是最为宝贵且有限的资源,土地经营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发展空间、潜力和方向。土地是经营城市的根本,其他形式的公共资源都是附着在土地之上的,受到土地空间演化所限制。因此,重视对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努力提高土地资本的利用效率、地域空间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对于城市经济发展、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是极其重要的,而且土地价值也必然会随之增长。
对于后者,城市空间的扩展与城市化过程是密不可分的。在信息化和全球化不断发展的今天,区域发展模式不再依赖于单一的城市,而转变为突出城市网络和农村城市化的作用,这两者是区域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并将产生具有带动作用的经济利益。农村城市化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将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其本质是创造财富能力与手段的升级。根据《2001-2002中国城市发展报告》提出的城市化成本-收益模型,按2000年不变价格,每进入城市1个人,需要个人支付成本1.45万元/人,公共支付成本1.05万元/人,总计每转变一个农民成为城市居民平均需支付的社会总成本为2.5万元/人。
城市发展成本的高低,与城市的经济实力之间具有明显的相关性。城市经济实力越强,城市规模越大,城市财富集聚能力越高,城市发展成本也就越低。问题的关键在于:在不断扩大农村城市化以及城市网络财富聚集能力的同时,农民进入城市所需支付的个人支付成本是否具有支付能力。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0年中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2253.42元,这与城市化的个人支付成本的距离甚大。要在农村城市化和经营城市过程中,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市网络的形成,不可避免地征用大量农村土地,形成大量剩余劳动力。因而,征用农村土地的补偿政策对于增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的效率和效果,提高城市聚集财富能力和持续发展水平,就显得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