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行政机关有如下层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
3、市、市辖区、县、自治县
4、乡、民族乡、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