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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欠钱不还的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来源:独旅网

对于欠钱不还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步骤如下:

1. 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 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执行申请后,应当审查执行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异议成立,裁定撤销或改正;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 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且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制作笔录并由在场人员签名或盖章。

6. 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单据等措施。

7.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递交的文件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及住址、联系方式等材料。

8. 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9. 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正;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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