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是通过网络的方式上传资料。在申请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申请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申请书。
2. 申请执行人的基本材料证明申请执行人是个人的,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实)。申请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准备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以及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 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及生效证明申请执行人需要向法院提供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 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及线索,如被执行人可能在什么银行开户、有无房产、有无汽车等。如果不知道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线索,可以不提交或直接填写“不清楚”,法院会在执行中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
5. 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申请执行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人民法院会在执行到位的执行款中扣除应依法收取的执行费。如果法院在执行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会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恢复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