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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措施的种类及其定义

2023-11-24 来源:独旅网

反担保措施的常见种类及其作用。知识产权质押、收益权质押、股权质押、专有经营权质押和所有权接受是常见的反担保方式。这些措施旨在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能够实现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同时帮助科技企业、稳定增长的企业以及其他拥有特定资产和权益的企业获得贷款和融资支持。

法律分析

反担保措施的常见种类: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1、知识产权质押。科技企业的价值更多地体现在其拥有的无形资产上。几年来,我们专利权,软件产品的专有著作权,专有技术权等的质押。

2、收益权的质押,我们尝试过的收益权有:销售增长稳定,回款保障率高的企业,其应收帐款的质押,如与电信部门,电力部门发生业务的企业。

3、股权的质押。对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利润好,有品牌效应的企业,我们接受其股权的质押。

4、专有经营权的质押。比如医药企业某类新的医药产品的新药证书,生产批号,医药企业的经营许可权等。

5、所有权的接受。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抵押,质押必须建立在非常完善的基础上,而在实践中,经营存在各种已经完成了购置主体行为,但尚未办理完权证发放手续的情况,这时,我们经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商,沟通,接受其所购房地产所有权的质押。我们不通过货物提货权的掌控,化解了可能发生的代偿损失。

拓展延伸

反担保措施的适用范围及法律效力

反担保措施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通过约定或法律程序采取的一系列保护措施。其适用范围涵盖了各种债务关系,包括贷款、担保、合同等。常见的反担保措施包括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等。这些措施的定义和法律效力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可能有所不同。在我国,反担保措施的定义和法律效力主要由《担保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反担保措施的设立和变更应当符合法律要求,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相应的权利,保护自身的利益。同时,债务人也应当了解自己在反担保措施下的权利和义务,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免发生纠纷和法律风险。

结语

反担保措施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常见种类包括知识产权质押、收益权质押、股权质押、专有经营权质押以及所有权的接受等。这些措施在不同领域和行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确保债权人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能够获得相应的保障和追偿权利。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依法行使和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规定,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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