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2023年建筑工地伤亡赔偿额度

来源:独旅网

建筑工地伤亡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康复费、误工减收、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人死亡后,其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比例发放,不得超过工人生前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其亲属享受相同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其亲属可享受相应待遇。

法律分析

建筑工地伤亡赔偿标准

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结语

建筑工地伤亡赔偿标准确保了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规,对于因他人侵害造成的人身损害,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对于造成残疾的,还应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对于造成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工伤保险条例也规定了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相关标准。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伤残职工,其近亲属享受相应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也可以享受相应待遇。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为建筑工地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6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与航道有关的工程的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及时清除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的临时设施及其残留物的,由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清除,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未清除的,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由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依法组织清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6修正):第三章 航道建设 第十一条 航道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航道建设工程的技术要求,依法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工程建设,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

从事航道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航道工程建设活动,依法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质量和安全负责。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