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重疾险公司在投保时没有明确告知要求投保人提供血糖检测结果,并在理赔时以此为由拒绝赔付,则可能存在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不得故意隐瞒或者欺诈。”
2.《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者欺诈被保险人的,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保险费;被保险人在保险金给付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投保人的故意隐瞒或者欺诈行为,有权拒绝给付保险金。”
因此,重疾险公司在投保时未明确告知要求投保人提供血糖检测结果,且在理赔时以此为由拒绝赔付,则可能违反了保险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保险人有权要求公司履行赔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