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户的转账支票在使用完毕之后应当在转账支票的领用单上面加盖预留银行的印鉴,同时也需要按照相关的标准交纳费用领取空白转账支票。
(二)客户应该在存款账户的余额内签发支票,如果透支银行予以退票并且也需要按照票面金额处以5%,但是不能够低于一千元人民币的罚款。
(三)出票人签章栏应当加盖银行的预留印鉴缺漏印章或者是印鉴不相同,银行予以退票并且也按照票面金额处以5%但是不低于一千元人民币的罚款。
(四)转账支票提示的付款期限是十天超过付款期限的支票,银行不予受理转账支票的权利时效为置出票日起六个月的时间,在票据开出六个月的时间之内收款人都可以持有关的证明文件向付款人请求付款。
(五)开具转账支票用于支付的时候不需要带支票的背面装备书,收到支票用于银行进账的时候才需要在背面填写背书信息。
(六)客户在结清销户的时候应当将没有使用的空白支票交还给银行支票的收款人以及金额和日期都不能修改。
一、延期支票到期无法兑现会有什么后果
延期支票到期无法兑现持票人对发票人负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不超过票面金额。
延期支票也叫远期指标。
远期支票是指签发支票之日与支票上注明日期不符,支票日期在实际签发日以后,多由于付款单位目前账户存款余额不足,预计以后存款到账才办理的支票。这种情况虽然银行不允许,但实际工作中还是有保障的,和空头不一样。
延期支票对出票人有以下几点效力:
1、出票人的行为能力和代理人的代理权限的有无,原则上以票载出票日为准,因为票据为文义证券。但是,如果能够提出反证,则以实际出票日为准;
2、出票人在出票后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不影响支票的效力;
3、远期支票的出票人与其他出票人一样,须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延期支票对付款人有以下几点效力:
1、远期支票的持票人在票载日期前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应当予以拒绝;
2、付款人收到出票人受破产宣告通知的,不得付款,但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3、付款人收到出票人死亡通知的,不得付款,但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延期支票对持票人有以下几点效力:
1、持票人不得在票载日期前提示付款,如果持票人在票载日期前提示付款,势必遭到付款人的拒绝。但付款人拒绝后,持票人仍然可以行使追索权;
2、虽然持票人不得在票载日期前提示付款,但若付款人自愿付款,持票人仍然有受领票据金额的权利,受领后,付款人不得要求返还。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认为付款人自动放弃了到期付款的利益;
3、出票人在票载死亡或者受破产宣告,持票人仍然可以行使追索权。
二、现金支票有效期是多少?
现金支票的有效期是10个自然日。签发支票的翌日开始算起,2013年5月30开的支票,6月9日是最后一天向银行作提示付款。现金支票是“转账支票”的对称。是指存款人用以向银行提取或支付给收款人现金的一种支票。中国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办法规定,在银行开户的各国营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只能在允许使用现金的范围内使用现金支票,并应写明款项用途,接受银行的监督。现金支票不可用于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