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租赁的是农村土地的话,不可以建房。个人租农村大块地不可以修路建房,未经行政许可的建房属于违法建筑。租赁城市土地可以盖房子。我国法律规定,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转让方式,可依法支付转让金或转让金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需要向有关部门取得建设许可证,符合国家建设住宅要求的其他手续,可以办理住宅生产票。到年限政府拆除一样要给拆迁费。一般情况下租凭期限如果超过70年,可以建民用住房;超过50年可以申请建筑商业用地。
符合建房条件的用户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审请。
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根据年度控制指标和申请条件进行讨论,予以通过的按照村镇规划的要求,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填写《建房用地审批表》、《个人建房用地申请书》。
建房占用非耕地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给村民《建房用地批准书》,由乡镇土地管理人员划拨土地。
检查现场灰线,核实无误后,方可施工。
工程竣工后,由乡镇土地管理所验收。符合用地要求的,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地政地籍科办理登记手续,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农村建房需要的手续: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