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
二、最新交通事故诉讼程序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无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明,未经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死亡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侵权人以已向未经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支付死亡赔偿金为理由,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被侵权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无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明,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三、交通事故诉讼程序规定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三)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