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名称、住所、宗旨、注册资本、财产责任、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等。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