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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可以买卖吗怎样签合同有效

2023-10-21 来源:独旅网

法律分析:当事人需要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中应包含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双方可以采取邀约和承诺的方式订立合同,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发出邀约后,受要约人接受邀约并做出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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