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案件立案有明确程序,包括立案回执和书面通知。对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公安机关会经审查后立案;对于没有犯罪事实或事实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公安机关会决定不予立案,并发出通知。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和复核。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后,下级公安机关应执行。
法律分析
1、会有立案回执和书面通知。
2、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3、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拓展延伸
立案成功的关键要素和实践指南
立案成功的关键要素和实践指南是确保案件能够顺利立案并取得成功的重要指导。首先,充分收集、整理和准备相关证据和文件,确保其合法性和可信度。其次,深入了解法律规定和案例法,以便正确判断案件的可立性和胜诉可能性。此外,与相关当事人保持有效沟通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和诉讼。在实践中,律师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善于分析问题、制定策略,并灵活运用法律手段。同时,注重团队合作和时间管理,确保案件进展顺利。综上所述,立案成功的关键在于综合运用各种要素和实践指南,确保案件能够获得有利的结果。
结语
立案是刑事诉讼的重要环节,关系到案件的进展和结果。在立案过程中,公安机关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和决定。对于不予立案的情况,公安机关应及时制作通知书并送达控告人。如果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复核。立案成功的关键在于充分收集证据、了解法律规定、与当事人沟通协商,并灵活运用法律手段。律师在实践中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注重团队合作和时间管理。综上所述,立案成功需要综合运用各种要素和实践指南,以确保案件能够取得有利的结果。
法律依据
(二)受刑事处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六条 批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
在有效期限内,对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办案部门应当立即书面通知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解除技术侦查措施;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认为需要解除技术侦查措施的,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并及时通知办案部门。
对复杂、疑难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限届满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审核后,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批准延长期限,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有效期限届满,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应当立即解除技术侦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