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债权人死亡后其还款应作为遗产还给继承人,由债权人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债权人死亡后无继承人或者遗赠的,履行标的为财产的债权归国家所有,死者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应当遵循以下顺序:
1、第一顺序是债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是债权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祖父母。
因此,在实践中,当债权人死亡时,债务人仍需向上述继承人清偿相应的债务。在具体还款时,首先要找到债权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债权人没有这些亲属的,应当向其兄弟姐妹和祖父母清偿。同时,清偿债务时,注意保留还款记录,当场销毁相应的欠款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