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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对未成年性骚扰怎么办?

2023-11-04 来源:独旅网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规定,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未成年人要学会自我保护,要认识到哪些行为是在“侵犯自己”,学校和家长要帮助孩子树立自我保护的意识;其次,如果性侵犯发生,应该迅速报告家长、报警,不可隐忍;第三、如果遭到性侵害,一定要保留内衣、内裤,犯罪分子留下的体液、毛发等物证,并将其提供给警方,帮助公安机关加快破案进程,及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法律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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