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行政拘留可以申请暂缓执行,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时提供的担保人要满足以下条件:
(1)担保人跟本案无牵连,即只要不是该案的当事人即可。
(2)担保人依法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担保人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便于办案机关找人。
(4)担保人要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那么就不是适合的。
一、取保候审担保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取保候审需要担保人具备以下这些条件:(一)担保人与本案无牵连;(二)担保人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担保人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担保人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二、财产被强制执行期间还能对外提供担保吗
一般来说,个人财产被强制执行期间,财产的全部价值将处于不确定,所以,一般这个时候不敢对财产有所行作为,特别是给人作保的,财产已经被强制执行了,再对外提供担保的话,将直接影响今后的清偿能力。不过,这个时候还能不能继续给人作保,其实得看其是否满足法定条件即可。
按规定保证人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与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借款关系的产生没有牵连;
2、保证人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保证人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保证人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保证人需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而根据以上的条件,担保人的财产虽然是在被强制执行期间,但是担保人还满足以上的保证人条件的话,那么将即可以继续对外担保,不会对此有所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