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财产也为该投资人所有,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故其不具有法人资格。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是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对个人独资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并未作规定,也没有规定最高限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却明确地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3.投资人的人数和主体身份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一个人,而且是自然人。而公司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人(股东)则不得少于5人,投资人可以使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4.企业事务管理的组织机构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要有完整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它主要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董事)、监事会(或监事)、经理等几个部分。
5.投资人承担债务的责任形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投资与个人财产是不分离的,故其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