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知,数罪并罚执行刑期有三种具体规定:
1、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2、数刑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
3、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这是数罪并罚最高执行刑期的规定,如数罪都被判处管制,总和管制达到五年,但最高执行刑期不超过三年,也就是说最高执行三年管制。
另外数罪中被判处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也应当执行,并且有几个执行几个,刑法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一、对漏罪的并罚原则和方法是:
1)如果一个或数个漏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则前后罪所判刑之间适用吸收原则进行并罚;
2)如果一个或数个漏罪被判处有期自由刑,前罪也是有期自由刑,则采取限制加重原则,按照“先并后减”的方式计算刑期。
具体方法:
前罪是一罪的并罚和前罪是数罪时的并罚;
后罪是一罪的并罚和后罪是数罪的并罚;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第71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的范围与前述漏罪范围相同,指判决宣告并发生法律效力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不包括没生效的。
又犯新罪,包括一罪和数罪,包括和已经判决宣告的罪不同的罪,也包括相同的罪。
二、对新罪的并罚原则和方法
1)如果一个或数个新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则前后罪所判刑之间适用吸收原则并罚;
2)如果一个或数个新罪被判处有期自由刑,前罪也是有期自由刑,则采取限制加重原则,按照“先减后并”的方式计算刑期。
具体方法:
前罪是一罪的并罚和前罪是数罪时的并罚;
后罪是一罪的并罚和后罪是数罪的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