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薪资不给的,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如果投诉没有效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支付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章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薪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章,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章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薪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这么做是违法的,可以去投诉,商场没有处罚权,可以拒绝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