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中写标题,结尾是受诉法院的名称、起诉人的签名和日期,正文应载明以下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基本信息;
2、被告的名称、住址等基本信息;
3、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证据及证据的来源。
一、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起诉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
2、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
3、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递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受委托人为律师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
4、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
5、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据。
二、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起诉后哪些情形可以裁定中止拆迁?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三、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诉讼代理人范围有哪些?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四、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中可以申请法院取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
(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