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建房合同效力的确认,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自愿订立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合同。据此,据此,引发的法律效果有以下几个方面:关于工程款的支付、工程质量的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则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关于工程质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责任,因此,房屋的质量责任应由施工队承担。引发的社会效果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定合同有效,就等于默认了无资质施工对建房的资质,因此,会变相的助长农村建筑市场无资质施工队建房遍地开花,不利于我国农村建筑市场的规范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二是签订承揽合同手续简单、合同内容不复杂,工程价款比较实惠,实际操作比较灵活,符合农民的意识水平和农村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房主和施工队的合同权利得到很好的保护。三是目前一部分农村建房趋于结构复杂、工程量大等复杂工程建设的特点,如果认定合同有效,那么房屋质量和施工标准就难以确定,势必对房主和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