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双方也可以协商确定拆迁款的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认定拆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看取得房产证的时间。
1、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2、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
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法律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共同财产一般包括:
1、夫妻双方的各自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等;
2、夫妻双方的共同或各自的生产、经营的收益;
3、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的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