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未提供保护、未支付报酬、未缴纳社保费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1、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合理通知期限是多久?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合理通知期限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来确定的。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但是,根据实际情况,双方也可以协商约定不同的通知期限。例如,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更长的通知期限,或者根据特殊情况,双方也可以协商同意缩短通知期限。总之,通知期限应在合理范围内,并且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具体的合理通知期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双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不同的通知期限。合理通知期限应在合理范围内,符合法律规定。具体通知期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