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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前几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023-09-25 来源:独旅网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未提供保护、未支付报酬、未缴纳社保费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1、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合理通知期限是多久?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合理通知期限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来确定的。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但是,根据实际情况,双方也可以协商约定不同的通知期限。例如,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更长的通知期限,或者根据特殊情况,双方也可以协商同意缩短通知期限。总之,通知期限应在合理范围内,并且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具体的合理通知期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双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不同的通知期限。合理通知期限应在合理范围内,符合法律规定。具体通知期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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