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普通职工可以在退休前的一个月办理,特殊工种的可以在退休前三个月开始办理。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退休核准表、职工档案和参保的缴费凭证。
一、什么是特殊工种每月几号审批
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可享受优惠的退休年龄和待遇,所以,特殊工种职工退休一般实行更严格的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确认有特殊工种的用人单位,在为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申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前,必须按照从严掌握的原则,根据具体条件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当经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社保中心同意后实施。
2、职工退休应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一般由用人单位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然后,将审批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经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复审后,最后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批准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3、特殊工种退休的责任。为制止少数用人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对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经有关部门查实确有虚报行为的,区、县社保中心有权将违反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退回原单位,由原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管理,并按规定追回已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养老金。
二、退休新政策实施什么
退休新政策实施延迟退休。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结合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要求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年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个人补充的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审批;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应在十日内将审批情况及不符合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三、太原市停办特殊工种退休了吗
太原市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工人提前退休,需要在每年6月、12月集中审核,其余时间不予受理。据了解,审核程序为,个人申请、单位公示、人社部门初审、政府网公示、人社部门复审,以及核算待遇几个步骤。其中,参保企业对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应于申报办理退休手续前,在本单位特定地点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按要求填写《单位拟办理职工提前退休手续公示表》。《公示表》填写内容及相关依据的真实性要由职工本人、单位劳资、人事或组织部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单位法人代表分别签字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之后,单位每年6月25日、12月25日前携带职工个人申请、职工人事档案、《企业申报特殊工种退休、病退清理欠费情况表》《单位拟办理职工提前退休手续公示表》《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花名册》
(盖章及电子文档)及相关材料到市人社局初步审核。接到材料后,市人社局通过政府部门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12333”及公布的电话受理投诉举报,对群众投诉举报的人员,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于申报过程中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规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要严格按照社保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负有责任的企业和个人,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列入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名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