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超标电动车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法律规定超标车是无法上牌发证的,所有也属于无牌驾驶。超标电动车危害居多,比如不能购买保险,当发生了交通事故时,无法保证对受害人的赔偿。
电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有:
1、发生事故后除了联系交警(如果能够自行快速解决,就不用通知),同时还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一般是在事故当时,最长应该不超过24小时);如果当时来不了工作人员定损,记住保险公司告知的编号,而且还要问清楚那些费用是公司承担;不要轻易支付费用(像在医院顾工护理费等,都是有规定的);如果有去医院的费用,而且是你负担的, 那么就要保存好单据;
2、处理程序一般是交通部门调解两次,调解不成就要诉讼,所以原始单据一定要保存好;
3、事故不涉及人员,一般不会暂扣车辆;也不会扣驾驶本;所以对驾车没太大的影响;但是本人一定要调整好心态,方可上路。如果暂扣车辆、驾照,一般在事故定性后即可归还。
电瓶车超标出车祸判责如下:
1、如果超标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超标电动自行驾驶人为受害者,在双方同等责任的情况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将与机动车驾驶人对半承担赔偿费用;
2、如果超标电动自行车与行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肇事者,经鉴定超标电动自行车属机动车范畴的这部分金额就需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己承担,剩下的再按照责任认定的比例进行赔偿。
判定是否超标的标准国家规定如下:
1、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有两个车轮;
2、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力功能;
3、最高车速不超过20公里每小时;
4、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
综上所述,电瓶车超标出车祸的,判责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且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