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用作出资的股权 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2、全体股东 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 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 不得高于 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百分之七十。3、用作出资的股权 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七条 股东可以货出资,也可以用头物、知识广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