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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2023-09-29 来源:独旅网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叫宅基地使用权,是指村民对农村可以进行建设的非农业用地建设房屋的使用权。

2.农村集体所有权是指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或村民小组所有。

3.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有权还是归村集体或村民小组。

一、农村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

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主要是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如下规定:

第八十二条规定:依法利用宅基地来建造的村民的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来建造的房屋,是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的。法律和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登记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规定:因合法建造的房屋去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说到的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房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建设房屋使用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的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有关证明;

(五)房屋测绘的报告或者是村民住房建设的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想要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规定: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八十五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二、农村宅基地证如何变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三、宅基地使用证如何过户

(一)申请人提交下述材料提出申请: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二)受理;

(三)公告;

(四)审核;

(五)收费;

(六)记载于登记簿;

(七)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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