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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综合费率36%是高利贷吗

2023-09-29 来源:独旅网

法律分析:年综合费率36%是否为高利贷,需要看贷款合同成立的时间,以及相关的执行规定判断。不过一般情况下,贷款年综合费率36%已经非常高了,应为高利贷。若贷款合同为2019年8月20日(含)后成立,根据最新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法释〔2020〕6号)第二十六条,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已调整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若贷款年综合费率36%超过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为高利贷。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可登录“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官网(www.shibor.org)查询,也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官网(www.pbc.gov.cn),在页面右侧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栏中查询。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更新时间为每月20日的9点30分,如遇上节假日,公布时间顺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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