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政策。
享受高中生助学金政策的对象是在福建省境内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在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就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学年补助1500元,由各有关学校落实发放到低保家庭学生手中,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
法律依据:
《关于实施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政策的通知》 享受高中学生助学金政策的对象是指在福建省境内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在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就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学年补助1500元,由各有关学校落实发放到低保家庭学生手中,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