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护照的办理中国公民申领因私普通护照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其一般手续是:
(一)领取出境申请表:
本人(或委托亲友)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3、工作证(退休证);
4、与出境事由有关的相应材料(邀请信、担保书等);
5、介绍信。
(二)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三)递交《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四)等候护照: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本人所递交的申请表格和相应材料并审核后即可做出是否批准同意申请人的申领护照决定,并一般在30天内(地处交通不便偏僻的在60天内,加急的一般在一周左右)即可通知申请人。
(五) 领取护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