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因此,在婴儿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户籍登记机关可以为孩子申报出生登记。
由于各地的户籍登记具体的登记规定有所不同,因此,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婴儿的户口登记,除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外,还需要什么证明,应该及时向户籍登记机关咨询。
法律依据:《户口管理规范》
第九条 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特殊规定除外。
第十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当由其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