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十年过期。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 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护照是公民旅行通过各国国际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世界上一些国家通常也备运颁发代替护照的通行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负责签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军高级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官员、全国仿历梁政协主要领导人、外交官员、领事官员等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持用。外交护照的封皮,是红色。有32页及96页两种版本,后者供外交信使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负责签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中工作的中国政府派出的职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持用,公务护照的封皮是墨绿色。公务护照是发给国家公务人员的护照,也有的国家称这种供政府官员使用的护照为官员护照。此外,各国都把这种护照发给驻外使领馆中的不具有外交身份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和成年子女。公务护照为绿色封皮,另有黑色封皮公务护照,其作用相当于过去的普通护照,和绿色封皮公务护照有所区别。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公务护照即因公护照。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