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年检流程大致遵循如下操作步骤:
(一)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二)找到所在省市,点击进入;
(三)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四)选择[新用户注册],下拉菜单选择[个体];
(五)按要求填写相应信息,并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设置密码,然后选择登录;
(六)登录后选择[年度报告在线填报]一选择[2018年度];
(七)按要求进行内容填写,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对外公示;
(八)信息填与完毕保存后,还需在”出资情况”这一模块点击[添加],并将股东出资金额、方式、出资时间填写清楚;
(九)”资产状况”模块按照个体户上一年度经营状况进行相应填写;
(十)然后在填写完毕后进行预览并公示,检查一下是否有填写错误的情况,如果没有,就选择[提交];
(十一)如需打印,需选择[预览打印]查看及打印。
一、个体工商户年检所需材料:
(一)登录企业信用公示平台在线填写《2017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申请表》并打印1份;
(二)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个体工商户本人办理网上申报验照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验照需在验照申请表中填写委托事项并签字,且在指定位置即复印件上粘贴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在办理验照符合手续时须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
(四)若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在办理验照复核时还须提交前置许可证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时间及相关规定
从2014年开始,我国营业执照年检的制度已经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营业执照年度网上报告制度,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年度报告。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第九条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第十条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