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

2023-10-03 来源:独旅网

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特别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所担保的范围时往往就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因此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在抵押合同中应予以载明。

一、债权数额和贷款额的区别

债权数额和贷款额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区别:

1、含义不同。贷款额是指从金融机构借钱的数额。而债权数额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间产生的债的数量大小。

2、收益不同。贷款额可以获取利息收益。而债权数额不一定能产生利润。

3、法律地位不同。贷款额仅指金钱的数量。而债权数额除指金钱之债的数量外,还包括可以计数的其它类型之债。

4、产生原因不同。贷款额的产生原因是金融机构和借贷人之间和借贷关系。而债权数额产生的原因可能是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

二、被担保债权的范围

被担保的债权的范围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1、主债权主债权是主债务合同中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支付义务的权利,其应支付的数额是确定的。在贷款合同时,主债权是银行贷款的本金。

2、利息利息是主债权的合法孳息,它可以是法定利息,也可以是约定利息。主债务合同一般并不规定利息的数额,只确定利息的计算方式。利息的计算期限则从债权发生之日至债权实现之日。分期履行的,则分期计算。

3、违约金违约金是主债务合同约定的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时应当另行承担的金钱给付责任,违约金是合同中事先约定的。

4、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是当事人因不履行债务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损害赔偿金是违约行为发生后依法确定的。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不仅包括评估、拍卖或变卖抵押标的物的费用,也应包括为确认和实现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或仲裁费、强制执行公证费、保全费和执行费等。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