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是算共同财产的,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是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给了配偶。所以,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分割方式,具体如下:
1、协议分配,按照当事人的意愿来分配;
2、协议不成的,平均分配;
3、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具体如下: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具体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合同等过户材料;
3、受理后审核材料;
4、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登记,发放不动产权属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