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承包荒山自建房需要与村集体或其他所有人签订承包合同。如果荒山不属于集体所有,则所有权归国家,建房需向土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对于因地形条件限制和居住分散而占用荒山的情况,每户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240平方米。
法律分析
在承包荒山自建房规定是:荒山一般归村集体所有,承包荒山应与村集体或其它所有人签订承包合同。不属于集体的荒山所有权属于国家,建房需向土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因地形条件限制、居住分散而占用荒山的,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240平方米。
拓展延伸
荒山自住房建设的政策与法规
荒山自住房建设的政策与法规是指针对荒山地区建设自住房所制定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政策,荒山地区可以用于自住房建设,但也有一定的限制和规范。政策要求荒山自住房建设需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等相关要求。此外,还需要符合建筑设计、施工标准和质量监管等方面的规定。同时,政府还对荒山自住房的用途、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明确规定。此举旨在促进合理利用荒山资源,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结语
荒山自住房建设政策与法规旨在规范荒山地区的自住房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并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政府要求荒山自住房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等要求,并对用途、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进行明确规定。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政策的核心目标。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