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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为子公司的基本流程

2023-10-04 来源:独旅网

子公司变成分公司,一般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即采吸收合并的方式,母公司作为合并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子公司注销。子公司变为分公司必须经过子公司清算,税务和工商注销,正式注销后,再由母公司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分公司。

第一步,拟合并的公司股东分别作出合并决议;

第二步,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第三步,各方签署《合并协议》;

第四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或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五步,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第六步,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验收;最后,办理公司相应的登记手续:子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母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一、公司注销公告的时间是多久

公司性质不一样,时间也不同。

1.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各自的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二、公司合并前的债务如何履行

公司合并前的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来履行,负责偿还。

公司合并前,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且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通知了债权人后,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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