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侧超车”是被我国交通法规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最近,我市连续发生两起因“右侧超车”而导致的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幸好无人员受伤,给违法当事人上了一次生动的安全驾驶课。
超车,即车辆到了另外一辆车的侧面,从后面跨越后面同标的目的行驶的车辆。用于超车的车道通常是内侧车道,即较靠近门路中间而离路肩较远的车道。在靠右行驶的地域,超车道为靠左的车道;在靠左行驶的地域,超车道为靠右的车道。超车是汽车在行驶中不可避免的一种比较危险的行为。需掌握熟练的技术和技巧,并遵守交通法规,防止意外和事故发生。
为了安全,我们应尽可能地从前车左侧超越。
后车驾驶员若想从右侧超车,则必须与前车往右错开,才能观察到前方的状况,判断是否可以超车。
而从左侧超越前车,只需要在往左偏离车道最小的状况下,驾驶员就能观察到前方是否可以超车,更能确保安全。
既然交通法规禁止了“右侧超车”的行为,那么我们在平常开车的过程中就要主动避免这种陋习。
别人怎么不守规矩是别人的事情,我们自己必须遵纪守法地行车,万一和这些“右侧超车”的违规车撞上了,我们至少不用在法理上吃亏。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7条:“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