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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追诉期限还追究吗

2023-10-03 来源:独旅网

对一般犯罪,如果已过追诉期限人民法院对提起自诉的将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的人民法院将不受理起诉,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刑事案件撤诉需要哪些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撤回起诉:(1)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2)发现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3)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撤回起诉的决定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在宣告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在开庭审理中,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六)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七)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八)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二、民间借贷可以不请律师自诉吗

可以。自诉人是在刑事自诉案件中,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等于是原告人。在自诉案件中被告人如果提出反诉,是具有两个身份的:在提起的自诉中是自诉人,执行控诉职能;在反诉中是被告人,执行辩护职能。自诉人有以下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申请撤回自诉;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诉和委托诉讼代理人。

三、一审开庭原告证据不足

一审证据不足法院应该作出无罪判决。在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经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调查收集。依职权调查收集后证据充分的,应当开庭审理,仍然缺乏证据的,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者裁定驳回。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者裁定驳回。其理由首先是这类案件的自诉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案件的证据不足,它不属于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情况次是经自诉人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并不等于“控审不分”、“侦审不分”,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行为不属于侦查行为,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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