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担保人被起诉后对家人没有影响,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一、民法典规定担保人能否向主债务人追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的,可以对债务人进行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担保人怎么做才不担保?
担保人不能单方面终止担保,只有债务人按时履行了债务,或者是债权人放弃担保,则担保可以解除,一般当事人提供担保都需要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当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
三、五年前签的担保现在能不能撤
只要在担保期间内,担保人就得承担担保责任,是否在担保期间内,需要根据合同来确定。没有了,履行担保义务以后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所以追诉期应该从履行担保义务时开始计算。民事案件追诉期3年。所以,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诉期是履行担保义务以后3年。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