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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拆迁房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3-10-03 来源:独旅网

房屋拆迁应当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补偿的标准需根据拆迁方案等具体情况确定,由房屋征收部门公布。

一、房开拆迁工厂怎么补偿

拆迁工厂的,工伤应当得到的补偿包括以下内容。被征收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补偿应当包括前述补偿项目。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如果企业不是房屋所有权人,是无法享受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的。对于停产停业损失,应当根据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二、棚户区补偿款多久到位

拆迁要求货币补偿补款应当自拆迁赔偿、安置方案准许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作出房屋拆迁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如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3、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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