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深圳拆迁补偿没有硬性的标准,一般都是按各个区或乡镇补偿政策来执行的,在补偿时可以按照拆迁房屋大小补偿一套安置房,或根据房屋大小进行1:1的现金补偿。
法律依据:
《深圳房屋拆迁补偿》
1、深圳在拆迁个人住宅时,若被拆迁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由深圳拆迁房屋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深圳房屋拆迁补偿规定,被拆迁房屋价格补偿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公告之日市场房屋价格。而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要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3、深圳房地产评估机构要由被征收人协商选择,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多数服从少数的方法确定,具备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而被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要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不能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和影响。
4、被拆迁人选择房屋置换的,深圳当地政府要提供房产置换的房屋,并和拆迁人计算、结清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