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私凭文书官凭印”,市场交易中合同各方应当签订合同,以明确合同当事人各自的权利义务。避免日后交易各方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签订合同时,通常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签订合同的主体要明确,即是以谁的名义在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的代理人要有明确授权,最好有书面的授权;
3、合同主体的合同履行能力和商业信誉如何,是否具有重大诉讼或行政处罚等情形;
4、合同的内容要合法,以避免因合同内容的违法而使合同无效;
5、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否需要登记或审批,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需要经外经贸部门审批后才能生效。
一、合同的订立要哪些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法。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法。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法。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