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不属于合同转让。法律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工程分包是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分包给第三人,但是合同的主体仍然是发包人和承包人;而合同转让后,合同的主体变为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第五百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