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不能过户。在我国,宅基地属于集体或者国家所有。只有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可以转让或者租赁给个人。且《土地管理法》规定,村民转卖或者出租宅基地上的房子后,不得再行申请宅基地。
一、侵占他人宅基地触犯哪条法律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侵占他人宅基地触犯《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
二、离婚后女方城里有房能否申请宅基地
宅基地是从农村集体土地中划出一小部分无偿、无期限地提供给本村农户用于建设房屋居住生活的土地。因此,双方离婚是不能作为宅基地申请审批理由的。但是如果双方离婚后,户籍没有迁出且已经分户的,如果女方没有住房,而且是本村户口,在本村居住,可以申请宅基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据此,宅基地具有明显的身份属性,只有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即本村村民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并且宅基地的分配是以农户而非农民为单位,故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为家庭成员共同所有。
三、不是本村的户口可以享受宅基地吗
不可以,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给本村村民的从某种程度上并不存在什么宅基证的证件基本福利,本村村民成年结婚后单独立户的话可以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盖房子,村委会审核通过并经过政府的规划审批,村民就可以在宅基地上盖房子,但村民对于宅基地拥有的只是使用权,宅基地还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