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不慎遗失了,可以在就近的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依照公安部新政,省内可以就近办理正式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省外除了12个试点省份可以一对一办理正式身份证外,其它地区只能在就近的县级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临时身份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