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起诉女方抚养非婚生子女,索要抚养费的案件,在确定关系方面,可以收集同居期间的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简单证明,或邻居的证人证言以证明存在同居关系。但确定血缘关系的最直接准确的证据莫过于亲子鉴定。
在法庭上,如果对方认可与孩子的关系,原告方便不用再举证证明对方与孩子的父母子女关系;若被告不认可,可以当庭要求进行亲子鉴定。如果被告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判决女方即被告支付抚养费。假若女方已经支付过一段时间抚养费,如果是用银行划款的方式,划款的单据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
一、非婚生子亲子鉴定可以做吗
非婚生子亲子鉴定可以做。在确认非婚生子女案件中,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告
如果否认原告证明的结论,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若其不能证明自己不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其进行亲子鉴定。
二、离婚时丈夫要求做亲子鉴定可以拒绝吗
离婚时丈夫要求做亲子鉴定的,女方可以拒绝。如果亲子关系存疑,夫妻一方可以起诉确定亲子关系。当事人是男方提出做亲子鉴定,女方拒绝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男方与孩子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当事人是女方提出做亲子鉴定,男方拒绝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男方与孩子之间存在亲子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