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抚养权、赡养费等问题需要协商解决,并需要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作为依据。其中,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提供财产清单和相关证明文件;抚养权和探视权需要提供孩子的相关证明和协议书;赡养费需要提供财务收支情况和相关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四条 离婚协议书应当是自愿协商的结果,不得强迫缔结。离婚协议书一经签订,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八条 夫妻在离婚时,应当协商处理财产问题。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协商分割,分割的财产应当公平合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九条 离婚时要处理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未成年子女由其父母共同抚养、教育;视情况可以委托当地妇女联合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监护。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离婚诉讼可以在离婚登记前或离婚登记后六个月内提起,离婚协议的效力同民事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