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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合同的关键条款

2024-06-10 来源:独旅网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当事人信息、房屋基本状况、销售方式、价款确定与支付、交付使用条件、装饰标准、配套设施交付、产权归属、面积差异处理、产权登记、争议解决、违约责任等。

法律分析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以下这些: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拓展延伸

房屋交易合同的重要事项

房屋交易合同的重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房屋描述和定价、付款方式和期限、交付和过户手续、违约责任和补救措施等。买卖双方应确保身份信息真实有效,房屋描述应准确详细,定价应明确协商一致。付款方式和期限应明确规定,交付和过户手续应按法律程序办理。合同中应规定违约责任和补救措施,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双方在签署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其中的条款,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合同的履行将对双方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对于房屋交易合同的重要事项应予以充分重视和保护。

结语

购买房屋时,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当事人信息、房屋描述、价格确定、付款方式、交付日期、配套设施、产权归属、面积差异处理、产权登记、争议解决、违约责任等。双方应确保身份真实、房屋描述准确、价格明确。付款方式和期限应规定清楚,交付和过户手续需依法办理。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和补救措施,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签署前请仔细阅读并咨询专业人士,重视保护双方权益,确保合同履行顺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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